论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与建设两型社会的法律思考
两型社会和传统生态伦理观存在契合之处:当代人的“和谐”与古人的“天人合一”殊途同归;当代 人的“资源节约型社会”与古人的“寡欲节用”相得益彰。在构建两型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从古人 的生态伦理中汲取营养:两型社会的法律应当是尊重自然、顺应天道的法律;和传统社会的权利本位相 左,两型社会法律强调的是不得超越环境极限的义务;在个体生活方式上,两型社会反对穷奢极欲,倡 导物尽其用的绿色低碳生活。只有正确对待人天的关系,善待自然、尊重生命,才能实现两型社会的最终目标——人天和谐。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Harmony with nature on duty-based law thrift of not wasting natural resources
白洋
山东理工大学 法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5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