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立法思考
森林资源既具有经济效益更具有生态效益,目前在国际上已形成广泛共识。我国也已充分认识到 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并建立起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但是该制度还存在着诸如法律体系层 次结构存在欠缺,法律规范内容规定存在明显不足,林业产权划分不清,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等等问题, 需要尽快通过立法来确立或完善,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compensation for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 problem improve legislation
丁智敏
福州大学法学院,350002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53-58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