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与人权看环境正义的发展
在有人权这一概念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人权与环境保护似乎一直处于对立与冲突的状态。二十 世纪以后,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人类关注的焦点,1972 年于斯德哥尔摩所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中 明确了环境权的概念,指出人类负有为现在及将来之世代保护环境之责任,点出了环境正义的概念。自 此,人们对环境正义开始有了直观的认识,并逐渐对其关注起来,本文则是从环境与人权的关系入手,介绍环境正义的发展。
human rights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tergenerational environmental justice
薛沁梅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378-380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