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法发展历程回顾—1972 至2012
国际环境法是以保护、改善与利用人类生存环境为目的一系列的国际法规,堪称为当代国际法中 最为活跃的新领域之一。联合国1972 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与1992 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 宣言》被认为是国际环境法发展史上两个最具重要意涵的里程碑。故本文将以这两个重要里程碑为界点, 将国际环境法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对国际环境法近40 年的发展做一简要回顾,力求整理归纳出 国际环境法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与规律。
《人类环境宣言》 《环境与发展宣言》 国际环境法发展特点
李桦佩
汕头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599-604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