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发展中国家的适用
目前,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发展中国家中适用不足,但该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为促进该制度在发展中国家的适用,应该提高发展中国家对该制度的认识,通过立法明确该制度的范围 及标准,确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发展中国家间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以实现发展国家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transboundary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ystem developing countri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刘虹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637-641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