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洋环境保护的最终方法——国际合作

海洋污染的复杂性、跨界性、持续性等特点,以及各国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迫切要求,将海洋环境 保护的国际合作推上了焦点之位。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合作不足,本文将对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风险预防、海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海洋环境保护基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进行论述。

Marine polluti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risk prevention

罗晓燕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646-649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