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

农村环境承载着农业生产并且连接着自然生态系统,但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薄弱,具体到法律 层面来看,立法机制本身的不完善是关键。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完善农村立法机制,其迈向是从单一静态到多元动态。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egislative system improvement
张建伟 王艳玲
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河南开封 475001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049-1051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