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意见——以公众参与制度为视角
修改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后简称为《环境保护法》)已达成共识,如何对公 众参与制度进行具体、系统性的规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文首先通过对第一章的修改来明确公众 参与原则及其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公众参与”专章,探讨其中所应包含的内容;最后在第五章 中明确规定违反公众参与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索赔权。
public participation revising the Environmental Law Aarhus Convention
周思莲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 江西赣州 34100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079-1082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