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灾害防治法制问题——以探究“舟曲泥石流”为例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增强,自 然灾害给人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失还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泥石流是一种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一些 具有特殊地形、地貌状况地区的自然灾害,它与一般洪水的区别是洪流中含有足够数量的泥沙石等固体 碎屑物,其体积含量最少为15%,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县发生泥石流灾害最高可达80%左右,因此比 洪水更具有破坏力。我国政府虽然在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害的损 失,但相较于国外的自然灾害防治法律制度建设,自然灾害防治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有必要结合我国国 情全面、深入地研究灾害防治的法律制度,构建行政主体的防灾减害义务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防治的法律监督和救济机制。
“舟曲泥石流” 立法研究 防治措施 制度构建
马丽琼 陶信平
长安大学法学系,西安 710064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165-1169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