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灾害防治视角下的环境保险制度
在环境灾害预防中引入环境保险制度,既可以有效地解决个体受害方的损失,又可以分担给企业 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企业和个人投保环境保险,向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把环境灾害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 险公司,就是以较小的确定性代价获得未来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巨额损失的分摊权,从而避免了因为环 境灾害所造成的生产生活的不正常发展。
Environmental disasters Insurance system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曲劲松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001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208-1211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