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预防突发气象灾害风险的法制建设

中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台风、洪水、旱灾、雪灾、暴雨、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 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并且,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爆发、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 灾等也非常严重,这些气象灾害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严重的破坏。随着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气象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内在联系日益紧密,我们应重视气象灾害的风险预防法制建 设,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意识,保证我国应急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Comparative study Emergency mechanism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黄德林 张胜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桂林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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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