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环境利益冲突的法律调整机制
在我国农村生产力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环境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实体上农村环境法律的缺乏和程序 上环境利益冲突法律解决机制的疲弱是其背后的深层制度原因。在当今建设和谐农村的新时代,应当以行政处 理、信访、协商等非诉机制为重心,对农村环境利益冲突的法律调整机制进行重构。
农村环境利益冲突 法律调整机制 非诉机制
陈兴华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桂林
中文
1-5
2011-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农村环境利益冲突 法律调整机制 非诉机制
陈兴华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桂林
中文
1-5
2011-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