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陈兵:圆融精神在宗教对话中的意义

圆融,为整体无亏、无滞碍、不偏执、消融一切矛盾、和谐和解的意思。它乃中国佛教华严宗、天台 宗、禅宗、真言宗等的重要思想。圆融哲学认为,万事万物,因皆为终极实在一真法界或诸法实相所现, 同一体性故,既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和特性,圆满无缺,而又为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 中国佛学依据印度大乘经论,通过对诸法实相义、心性论的发挥,论证圆融思想,不仅将圆融哲学运用于 参禅、念佛等宗教修行中,而且以它为解决教内各宗派、佛教与儒道二教、佛教与世俗社会之间各种关系 的基本原则。圆融精神表现于处理一切矛盾关系的实践中,使中国佛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鲜明的融和性 格。当今世界,各种矛盾冲突仍然很尖锐,需要一种和合精神展开各种宗教、各种文化的对话,消解对立, 互容并存,营造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弘扬佛教圆融精神,对促进各宗教、各派别及各种文化的和合、融 合,乃至促进世界和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陈兵

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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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