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管制度论纲
监管起源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背景下的市场经济社会,有别于传统政府干预行为的以“市场”和“政府绩效”为目标的具有相对独立的政府干预行为。监管主要包括经济监管与社会监管。社会监管是以健康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价值为目标的政府监管行为。通过国外尤其西方国家社会监管制度的考察与经验梳理,由此反思我国社会监管制度在“反向制度变迁”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我国社会监管制度的路径选择。既不能消极对待社会监管的技术层面设计,更不能迁就所谓“国情”而导致社会监管的异化。在现实国情下,试图理想化地解决社会监管问题乃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唯有采取理性与宽容的精神对待社会监管的技术层面设计,方能更好地发挥“倒逼机制”作用,借此推动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
市场经济 社会监管制度 干预行为 路径选择
李昌庚
中国人民大学法 南京晓庄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09-116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