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的变迁--以国家主席与国务院的权力变化为视角
我国宪法实施30年来,国家机构的权力和地位发生了重大变迁,而国家主席与国务院的权力变化更是其中的主要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后形成的“三位一体”的国家元首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1982年宪法最初设定的权力运行框架。“三位一体”制下国家主席与国务院的关系由于宪法文本缺少明确规定、释宪机制缺失、人民民主权利受限等原因,一直处于变动不居的局面。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推进过程中,应尽快将两者的关系变化纳入法治化轨道。
宪法 国家机构 历史变迁 法制化建设
翟明煜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52-258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