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文化的启蒙--“八二宪法”颁行三十周年感怀而作
启蒙之语义,其中之一是指就社会群体而言,通过普及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使那个特定时代的社会群体的人们,摆脱先前的愚昧和迷信状态,此为启蒙。如果这一过程要经过较长甚至几个世纪的时期,学术上和史家通称为“启蒙运动”。中国时下的宪法贯彻实施和宪政建设,尚有种种不尽人意的方面存在,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宪法和宪政是“西学东渐”和“中体西用”的产物,缺乏如西方立宪和宪政那种经历长达几个世纪的“启蒙运动”的教育和熏陶。就立宪和宪政规律以及事理逻辑而言,中国或许真的需要从立宪和宪政最基础的底面做起,补上“宪法文化启蒙”这一历史必修之课。
宪法 文化启蒙 建设模式 宪政规律
陈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17-321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