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中国宪法典对政党领导地位的规定研究

  现代政治既是宪法政治,也是政党政治,且宪法政治与政党政治有机联系,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党入宪”。新中国四部宪法都规定了政党内容,但与外国宪法主要是规定建党自由原则、政党民主原则等不同,新中国四部宪法重在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新中国四部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规定有同有异,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宪法观与新中国宪法发展的曲折艰辛。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规定达到泛滥的程度,教训深刻。现行宪法除直接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外,还明确规定了各政党(当然包括中国共产党)共同的、一致的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义务,从而为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规范基础。

宪法 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 依宪执政

邓联繁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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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7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