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理念到法治理念:党的治国理念的演进--兼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新中国诞生以来,党的治国理念在曲折中逐步演进: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到1 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属于人治理念阶段;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至今,属于从入治理念向法治理念的过渡阶段。在人治理念阶段,经历了从依法治国倒退到政策治国、个人专制,再回到依法治国的曲折发展;在目前的过渡阶段,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说明了党对法治理念的认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既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将对我国法治建设起统帅和引领作用,预示着我国法治建设前景光明。
社会主义 治国理念 法治建设 体制创新
黄晓辉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宪政研究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05-412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