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公民宗教权利的干预应有一定界限--对常振信一案的法理思考
常振信案是国家权力与公民宗教权利冲突的结果;基层执法与《宗教条例》折射出中国在对待宗教问题时依然习惯于权力控制,这是中国权力本位法律传统在当代的继续。宗教自由权是当今世界各国宪法与国际公约普遍保护的一种基本人权,中国不应自外于世界之林。国家有权对公民宗教权进行干预,但必须遵循一定原则。
宗教权利 政府干预 行政执法 案例分析
乔飞
河南中医学院人文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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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25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