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医疗保障制度三十年演进与发展
1982年宪法第21条、第45条为国家建立发展精神病人医疗保障制度宪法规范,国家负有推进卫生医疗制度,健全精神病人卫生保障立法义务。从中国精神病人医疗保障制度近三十年的发展路径来看,在各级地方性探索到全国性保障推进过程中,体现了由注重秩序管制向注重病人救治转变,由强调社会秩序向强调人权保障转变,宪法规范得到渐进实施,但由于宪法制度存在内在缺憾,其不平等、不完善等内在矛盾仍然有待通过制度来进一步改进。
精神病人 医疗保障制度 宪法规范 人权保障
温泽彬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8-332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