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变迁与社会公益供给机制转变
积极国家观下的宪法为经济宪法,经济宪法在继续规范政治生活的同时,相应地增加了规范与管理经济生活的职能,此时,政府是社会公益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垄断公益造成了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和寻租、腐败等现象的发生,而宪法民主制的变迁,使行政民主、协商民主等成为可能,加之市场、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资源禀赋优势,社会公益的供给机制遂由政府的单一供给转变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合作供给。
宪法变迁 国家理念 社会公益 供给机制
褚江丽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8-52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