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自身利益的法律界说
中国改革的深化有待于澄清围绕执政党自身利益问题所形成的某些错误观点。必须从法治层面上正确界分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厘清党的利益与特权利益、既得利益的差别。执政党利益的存在与否、合理与否无法放在道德的祭坛上“审判”而必须由法的天平来衡量。承认执政党利益的客观性并依法界定其边界具有深远的宪政意蕴,不仅关系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而且关系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宪制改革。
执政党 自身利益 法律界说 宪政意蕴
段立章
山东大学法学院250100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300387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6-60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