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以来宪法解释的实证分析
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国家机关、执政党、学者和民众对宪法进行了大量的解释。分析这些解释,可以发现一些特点和规律性内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宪法解释形成了显性解释模式、隐性解释模式、隐含解释模式和无形解释模式四种模式,解释的内容主要涉及国家机关的权限,其目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学者和民众解释侧重于公民权利方面,解释活动日趋活跃,解释方法更加多元,有利于中国宪法解释机制的完善。
宪法解释 模式分析 国家法制 公民权利
沈桥林 张扩振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讲师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64-270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