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的限制理论与模式选择--以中国近六十年宪法变迁为语境的检讨
中国宪法的实施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不同修宪模式的竞争性主张,其中,渐进式修宪模式与一次修宪模式的争锋尤为激烈。修宪模式选择与宪法修改的限制理论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渐进式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宪法修改的有限度理论。一次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为宪法修改无限制论。本文基于中国近六十年来的宪法变迁实践认为虽然宪法修改的许多原则性或者根本性的问题仍然无法在当今中国形成共识。宪法修改仍然必须面对民主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多元与价值重构。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修改在转型宪政时期的功能发生了范式转移,宪法修改的核心已经从“限制政府权力”的范式转移为“社会共识的整合”的范式。为此,采用折中的“宪法修改限制理论”为理论基础的“阶段式修宪模式”将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修宪模式的一种最佳选择。
宪法修改 修宪模式 限制理论 律法变迁
涂云新
武汉大学比较宪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0-313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