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事”“名”“譬”確義 求“形聲”條例的旨
对传统“六书”之“形声”造字条例,古今学者有着不同的解释。本文针对各家避言定义语词而空泛说解名称结构和定义所指之弊,紧扣语词,在细究疑难语词“事”、“名”、“譬”确义基础上,以探求条例固有意,为之提出一个全新解释,使得名称、定义、例字之解,互补互证,浑然一体。并进而论证了与“形声”异名同质的“象声”、“谐声”之称名理据。
汉字学 形声字 结构特征 传统文化
劉敬林
安徽安慶師範學院文學院 246133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0-149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