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竞技体育暴力行为之刑法介入

  本文针对竞技体育领域以行规代替刑罚而又收效甚微的现状,提出刑法应当介入竞技体育暴力行为,并就刑法介入该种行为的理论依据、介入的原则、介入的范围和程度、介入的渠道、介入的程序这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竞技体育 刑法 暴力行为 体系构建

吴玉萍

山东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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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