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犯罪学视野下的体育伤害行为

  体育伤害行为是体育竞技活动中最常见和多发的冲突类型,犯罪学正日趋打破体育伤害“内部解决”的行业传统,逐步规范体育伤害行为的处置。对于符合故意型和过失型体育竞技伤害犯罪构成的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害人承诺理论,对于造成一定危害结果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体育伤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的阻却违法事由,予以非犯罪化处置。

竞技体育 法学理论 伤害行为 被害人承诺

王旺林 徐秀勇

南京青奥组委法务部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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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8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