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高校啦啦操队在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研究

  对高校啦啦操队在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中的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有利于使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法治化发展。本文在了解其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高校啦啦操队在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中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及相互的利害关系进行了分析,得出:参赛队与举办方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参赛队与观众存在表演服务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参赛队与赞助方存在赞助合同关系。

高等院校 啦啦操队 民事权利 法律关系

王娇云 张琦

河南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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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99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