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运动员救济性权利研究

  运动员作为一个社会主体,在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本文探讨了法律救济制度在运动员权利保护中的作用,当对运动组织仲裁协议有异议时,申请诉讼的程序等。

运动员 权利保护 法律救济 诉讼程序

陈书睿

上海体育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73-277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