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例

  目的:探讨医疗过错与司法鉴定因果关系。方法:回顾分析了两例被鉴定人在医院的诊疗过程。结论:由于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存在相互因果关系,往往不可分割,为防止医疗事故鉴定一家独揽局面,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医疗事故鉴定纳人到司法鉴定中来,形成完整的司法鉴定体系大格局。司法鉴定实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为司法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他将指导今后司法鉴定实践,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完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产生深远的意义。

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 因果关系 回顾性分析 法制建设

孙国良 刘建升 吴桂芹 魏玉学

吉林博信司法鉴定中心,吉林 吉林 132013

国内会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河南焦作

中文

83-83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