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重新鉴定1例
目的:对1例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重新司法鉴定案例进行分析。方法:对被鉴定人的病史以及鉴定过程进行了阐述。结论:我所获得以上信息资料后,将其总结为:邓某(1)2007年6月3日头部被打前有颅脑外伤史(时间不详)。(2) 2007年6月3日头部被打前性格粗暴、怪异。(3)2007年6月3日寻衅、肇事是其以往性格特征的延续。2007年6月3日头部受伤末引发颅脑损伤。(4)精神检查时邓某所表现的情绪不稳,易激动是在原有颅脑器质性改变所致的人格改变、习惯冲动控制改变基础上对2007年6月3日事件的应激反应。因此我所鉴定意见(意见):(邓某)脑器质性人格改变与2007年6月3日头部外伤无因果关系。
脑外伤 精神障碍 司法鉴定 因果关系
撒兰梅
新疆安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23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151-152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