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动脉损伤转诊后死亡医疗纠纷1例
目的:对1例股动脉损伤转诊后死亡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案件进行分析。方法:对被鉴定人的病史以及在两家医院的诊疗情况进行了阐述。结论:某县人民医院对陶某的医疗行为中存在对原发性损伤及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深、处置不当、转诊义务履行不周的医疗过错,该过错是导致陶某损害后果进一步加重直至死亡的主要原因,建议该县人民医院的过错参与度以75%左右为宜。某三甲医院对陶某的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与陶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股动脉损伤 因果关系
李国林 王俊 高友祥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7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180-181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