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疮术后肠坏死致医疗纠纷1例
目的:探讨1例痔疮术后肠坏死致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方法:回顾了被鉴定人的病史,并阐述了鉴定过程。结论:某县中医院与王某的肠坏死及左下腹造瘩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但该院在对王某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和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的过错,其诊疗过错行为在工某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拟45%-55%为宜。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参与度分析 痔疮 术后并发症
傅克勤 鲍现宝
安徽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安徽 合肥 230031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194-195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