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原则--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
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它具有自身的科学规律和内在的逻辑体系,也具有自身的理论体系与操作标准。因此,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也只有建立在医学科学基础之上,才能够真正客观科学地回答医疗损害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专门性问题。本文以《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为基础,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专业性原则、时空性原则、责任性原则、监督性原则进行阐述。
医疗损害 技术鉴定 侵权责任法 责任主体
陈玉林 冯宗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海南 儋州 571700 海南省中医院,海南 海口 570203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232-234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