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在法律层面规范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目前医疗损害(或过错)鉴定体制尚不完善,其鉴定流程、技术标准缺乏统一,鉴定人水平参差不齐,加之新法实施时间较短,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因此,作者在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实务中认识到,尚存在较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尤以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当务之急。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 体制改革 规范化建设

汤大为 唐双柏 罗斌 黄京璐 肖柳珍 何韵 江东华 孔小平 郝博 高迪 刘水平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广东 广州 510080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515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处,广东,广州 51008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上海,200030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东 广州 511430

国内会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河南焦作

中文

256-259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