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进程中医疗事故鉴定制度的调整与适应
将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在行政和司法过程中的不同表现区别开来进行剖析,是澄清思想混淆的必要前提,也是明晰改革思路的内在要求。司法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及其与民事诉讼规则的冲突,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也是质疑和争议集中的地方。这一制度的调整与适应,要立足于制度供给的现状,以统一的医事鉴定制度吸收和扩大原有人才和制度资源的功效,改革鉴定制度的工作方式,促进鉴定程序与民事司法举证和庭审规则相协调、一致。
医疗事故 鉴定程序 制度改革 法律适用
刘旭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郑州 450052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349-352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