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公开的法律问题探讨
自2007年10月1日司法部颁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4年来,本院在同期办理的1251件司法鉴定案件中随机抽取100件法医类案件,对鉴定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是否到场见证进行随访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的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见证。笔者认为,当前鉴定证据备受社会质疑,由原来的“证据之王”沦为现在的“是非之王”,究其原因,鉴定过程不公开是其深层次的制度性缺陷。因此,建立公开透明的鉴定制度,赋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提升鉴定证据的社会公信力,让“证据之王”重新走向神坛。
司法鉴定 程序公开 证据制度 社会公信力
郏从贤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 海口 570203
国内会议
河南焦作
中文
386-388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