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探讨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医疗损害鉴定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目前,医疗损害鉴定仍然存在着两元化的鉴定体制,即医学会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和鉴定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两种模式利弊共存,如何在两种模式中进行取舍并不断完善,是本文的探讨要点。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 制度建设

王月红 陆振海

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江苏 南京 210048

国内会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河南焦作

中文

402-403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