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有关有贺长雄与民初制宪活动几件史事的辨析

  有贺长雄受聘为袁世凯法律顾问的准确时间是1913年2月,初次续聘则在当年7月国会即将开始草宪工作之际,由代总理段祺瑞签署续聘合同。他能够被续聘,与他在此前抛出《观弈闲评》,提出有利于袁世凯的“国权授受”说及主张“超然内阁制”,有密切关系。至于他的《共和宪法持久策》,则是针对当年秋天出台的“天坛宪草”第一稿而发的,是草宪过程中总统制与内阁制两种主张争斗的产物。以往研究者将其与1915年秋才发表的古德诺《共和与君主论》相提并论,说它是为袁世凯复辟帝制制造舆论之作,是完全错误的。

民国初期 制宪活动 史事辨析 有贺长雄

尚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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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