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科技合作全面提升浙江院创新创业水平

  2003年7月,国家林业局协商确定浙江省作为率先实现林业现代化省级联系点,同年12月,中国林科院和浙江省政府签订了《全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书》,以科技支撑浙江实现林业现代化。并于2008年续签了第二期《林业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书》。期间,双方围绕浙江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展开全方位的科技合作,在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积极的应用转化,对“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林业行业 科技创新 合作模式 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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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9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