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西部发展权的证成

  自然法契约理论在西方源远流长,已得到人民的普遍接受。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它生长的土壤,但它始终代表一类公平正义的精神。本文试图以自然法中的契约理论为依据,通过对发展权的平等性、我国西部发展权的让渡、西部发展权的回归的论述,以此论证我国西部发展权的存在。

西部开发 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

彭昆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 吉首 416000

国内会议

湖南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论坛——西部发展与法制建设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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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