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的行政立法制度--以本土资源中的中庸思想为视角
合理的行政立法对我国实现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从本土资源上汲取营养是使行政立法趋近良善不能回避的问题。法律是历史的,也是社会的,我国的“中庸思想”也从文化上一直影响着我国行政立法的运行。行政立法调整的利益具有广泛与细微的特点,与每一个公民的权益息息相关,而中庸思想讲究适度平衡与协调和谐的辨证思想,因此,深入历史实践并运用中庸思想指导行政立法,可以有效的衡平法律上各主体的利益,解决法律脱离国情脱离实践等问题,从而实现行政立法的合法与合理,也利于实现良法善治与社会和谐。
行政立法 本土资源 中庸思想 法治建设
吴昌强
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 吉首 416000
国内会议
湖南吉首
中文
185-189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