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良治之地方财税改革初探--以税务渎职违法犯罪的发现和预防为视角
传统的管理体制问题、立法问题导致纳税人监督、司法监督的失位。税收行政机关征管、执法、立法主导职能的三位一体,导致行政的法律边界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税务工作人员渎职违法犯罪风险高发,问题的严重性远非官方公布的数据可测度。纳税人的合法权利被践踏,国家的税收利益被当做权钱交易出卖的对象。通过法治改革主动发现、主动及早干预,以控制该类违法犯罪的高发失控。切实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
税法 制度改革 司法监督 税收利益
徐林勇
山东君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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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
2011-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