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内部配置模式的比较分析--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视角

  检察机关对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进行内部配置的模式可区分为主流模式和分离模式。在主流模式下,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在内部职能部门间的配置以刑事案件的整体性为前提,呈现出统一和分离并存的状态,监督职权则主要以线性方式运作。在分离模式下,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在内部职能部门间的配置以刑事案件的可分割性为前提,主要呈分离状态,监督职权则主要以非线性方式运作。同时,主流模式和分离模式在理论根据、监督效率、监督效果、客观条件的要求、监督线索的获取机制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无论是主流模式还是分离模式,都需进一步予以完善。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职权配置 管理模式

戴仕俸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国内会议

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0-37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