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建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通过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更为强烈。一些检察机关以建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此举在学界和实务界认识不一,有必要增进共识,给予此项改革更多的理性支持。为此,文章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为切入点,着力剖析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必要性,提出建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的可行性,以期抛砖引玉,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检察机关 诉讼职能 法律监督 组织机构 优化配置
张恺 尹畅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干部
国内会议
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44-250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