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监督职能独立化与诉讼监督机制改革
为解决诉讼监督不力的局面,当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诉讼监督职能独立化改革,意图通过机构重组调动监督的积极性。但这一改革注重权力的静态分工,对权力行使者行动的动力因素重视不足,制度预设与实践不免出现落差。诉讼监督职能独立化有利有弊,应根据不同的监督对象适用不同的监督机制,并需推进相关配套为诉讼监督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检察机关 诉讼职能 法律监督 组织机构 优化配置
秦宗文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51-258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