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改革研究--以检察权内部优化配置为视角
我国的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通常分为检察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三大类。检察权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是否科学,不仅直接影响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而且直接关乎检察机关能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根据检察权分类整合、设置内设机构是优化配置检察权的具体举措。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机构设置 优化配置
任海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59-275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