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运行模式基本问题浅议
检察机关依实定法享有的诉讼职权、监督职权之关系向为检察学、诉讼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所热议。新近的一种改革方案提出可将两项职权在同一检察机关内部相对分立并设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认为这不啻为优化检察权配置的良方。文章从检察实务工作者的角度审视此种设想的现实可行性和理论合理性之后,提出完善现有刑事诉讼监督运行模式的若干管见。
检察机关 诉讼职权 法律监督 优化配置
徐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
国内会议
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21-327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