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水污染治理领域开展排污权质押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排污权质押贷款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种新兴的重要形式,其在实践中有重要意义。但其在推广过程中也存在着基本理论不完善,合理性和合法性尚存争议,实践经验较少等困难。所以,在系统总结了排污权质押贷款的理论基础、并对其在我国现有所有制体制和法律体系下全面开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自然资源,富余的环境容量归当地居民集体所有,排污权是对富余的环境容量的使用收益权,排污权属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用益物权,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并对其在我国水污染治理领域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和其在促进水污染治理社会化投资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水污染治理 排污权质押贷款 可行性分析 法律基础
李晓亮 葛察忠 高树婷 张伟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77-487
2010-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