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加害人赔偿--被害人谅解”程序的思考

  随着对被害人权益的关注和恢复性司法的兴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被害人谅解”在刑事纠纷的解决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法律结果上通常表现为对加害人刑事惩罚的轻缓。本文分析刑事赔偿--谅解工作的利弊所在,并从适用范围、条件及程序控制三个方面对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能够有效发挥该项工作制度的功能,促进社会和谐。

刑事纠纷 被害人权益 赔偿制度 谅解制度

马剑萍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刑事和解暨财产犯罪法律适用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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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1

2009-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